乙酰甲胺磷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763低毒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40763
首次批准日期
2004-03-22
有效期至
2008-04-03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乙酰甲胺磷acephate15%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为害期间施药,注意喷雾透彻均匀,虫情严重时,可以7-10天后再施一次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桑、茶叶、向日葵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加入了高渗剂月桂氮酮,能被植物内吸输导,具有触杀、胃毒、熏蒸及杀卵作用,一般在施药后2-3天才发挥杀毒力。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9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或混配使用。3、本品对蜂、家蚕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其造成影响。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抽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