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瘟灵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1067低毒杀菌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20021067
首次批准日期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稻瘟灵isoprothiolan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水稻稻瘟病100-150克/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用于早稻时,安全间隔期为14天,用于晚稻时安全间隔期为28天,早稻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晚稻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立即催吐、洗胃。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