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04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11-10-31 |
| 农药名称: | 磷化锌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磷化锌 | zinc phosphide | 9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本品仅用于加工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黑色粉末,带有微弱蒜臭味,不溶于水和乙醇,可溶于碱、苯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中,干燥条件下稳定, 潮湿空气中慢慢分解放出不愉快气味,遇水分解,但作用缓慢,遇酸分解, 放出剧毒的磷化氢气体,浓硝酸和王水冷时能将磷化锌氧化,并发生大爆炸。磷化锌为熏蒸杀虫剂,具有胃毒作用。 |
| 注意事项 | |||
| 1、操作时应严格遵守磷化铝熏蒸的有关规程和安全措施。 2、药桶应在室外开封,眼、脸勿对桶口。 3、万一着火,用干砂盖灭,或用干粉灭火器喷灭,严禁用水浇。 4、磷化氢对金、银、钢等金属有腐蚀性,需注意保护。 5、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皮肤。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腹痛、腹泻、咽干、低热、气短、四肢无力、全身麻木等,严重者抽搐、休克。 2.皮肤接触或眼睛刺激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送医院诊治。3.人、畜误食磷化锌,应立即服催吐药剂,洗胃。并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可口服0.1%硫酸铜溶液,每隔5-10分钟服一汤匙,直至引起呕吐为止。呕吐后再用轻泻盐(内服硫酸钠25克),以排除剩余物。禁忌服用蛋白质、牛奶、脂肪和油类物质。 4.要采取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肝、心肾。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并上锁保存。2、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严防与酸类或其它化学品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