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磷化锌登记证PD20100460-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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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00460 首次批准日期: 2010-1-14 有效期至: 2011-10-31
农药名称: 磷化锌 毒性: 高毒

高毒

剂型: 原药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9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磷化锌 zinc phosphide 9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仅用于加工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产品性能
本品为黑色粉末,带有微弱蒜臭味,不溶于水和乙醇,可溶于碱、苯二硫化碳等有机溶剂中,干燥条件下稳定, 潮湿空气中慢慢分解放出不愉快气味,遇水分解,但作用缓慢,遇酸分解, 放出剧毒的磷化氢气体,浓硝酸和王水冷时能将磷化锌氧化,并发生大爆炸。磷化锌为熏蒸杀虫剂,具有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操作时应严格遵守磷化铝熏蒸的有关规程和安全措施。 2、药桶应在室外开封,眼、脸勿对桶口。 3、万一着火,用干砂盖灭,或用干粉灭火器喷灭,严禁用水浇。 4、磷化氢对金、银、钢等金属有腐蚀性,需注意保护。 5、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皮肤。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腹痛、腹泻、咽干、低热、气短、四肢无力、全身麻木等,严重者抽搐、休克。 2.皮肤接触或眼睛刺激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送医院诊治。3.人、畜误食磷化锌,应立即服催吐药剂,洗胃。并携标签送病人到医院诊治。可口服0.1%硫酸铜溶液,每隔5-10分钟服一汤匙,直至引起呕吐为止。呕吐后再用轻泻盐(内服硫酸钠25克),以排除剩余物。禁忌服用蛋白质、牛奶、脂肪和油类物质。 4.要采取对症治疗,注意保护肝、心肾。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并上锁保存。2、勿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严防与酸类或其它化学品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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