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07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3-21 | 有效期至: | 2009-3-20 |
| 农药名称: | 溴氰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双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克/升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溴氰菊酯 | deltamethrin | 25克/升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30-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在棉铃虫、菜青虫发生初期用药,注意施药时应注意叶面、叶背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棉花每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叶菜每5-7天施药一次,可连续施药2-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为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为主,对害虫有一定驱避与拒食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击倒速度较快,作用部位在神经系统,为神经毒剂,使昆虫过度兴奋、麻痹而死。对棉花棉铃虫及叶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 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喷施3次;在叶菜上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不可与呈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6]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抽搐、昏迷、休克。1、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4、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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