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5071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5-3-21 | 有效期至: | 2009-3-20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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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奇星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20%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烟草 | 烟青虫 | 150-300克/亩 | 喷雾 |
| 玉米 | 玉米螟 | 270-36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防治一代玉米螟在(卵孵化成幼虫期)6月下旬至7月上旬,防治二代玉米螟在8月中旬左右为最佳防治时期。防治烟青虫最佳时期:幼虫孵化盛期。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具有内吸、胃毒、触杀作用。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本品在玉米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7、用完后的包装瓶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为保护环境不可随意丢弃。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误服,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4、运输时应轻搬轻放,不要损坏外包装,不可淋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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