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甲戊·乙草胺登记证LS991180-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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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LS991180 首次批准日期: 2005-3-30 有效期至: 2008-12-31
农药名称: 甲戊·乙草胺 毒性: 低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30%
二甲戊灵 pendimethalin 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蒜 一年生杂草 125-175毫升/亩 喷雾
姜田 一年生杂草 150-2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一年生杂草 150-175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作物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乙草胺与二甲戊灵复配的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在播后苗前土壤地面均匀喷雾处理,能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2.大蒜播后苗前及杂草尚未出土前喷雾施药,作土壤封闭处理,兑水30-40千克/亩。3.严格掌握施药量和施药期,防止出苗后施药,施药后尽量不要动表土,药量不够或施药期晚,或杂草已出土则会影响对作物的安全性和药效。4.施药前保证土壤湿度,施药后不动表土药层能提高药效,土壤干旱和施药表土被破坏,均会降低除草效果。5.覆膜栽培姜、蒜田要把膜下出土的姜、蒜及时钩出膜面,以免高温以及带有药液的水珠接触姜、蒜苗产生药害。6.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7.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8.本品对鱼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中等刺激作用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若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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