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9911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3-4-23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济南绿霸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6%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25% |
| 高效氯氟氰菊酯 | lambda-cyhalothrin | 1%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77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施用。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3. 药液要随配随用。4.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一定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其残效期较长,可达1-2个月。对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有较好的作用效果。 |
| 注意事项 | |||
| 1.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在叶菜类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中毒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等,严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中毒后[1]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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