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LS200418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4-7-27 | 有效期至: | 2008-12-31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 备注: |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2%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视稻纵卷叶螟发生情况隔10天左右可再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 产品性能 | |||
| 本品是经生物发酵提取的抗生素杀虫、杀螨剂,对害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 注意事项 | |||
|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 本品对鱼类和蜜蜂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影响、蜜源作物开花期禁用。不要在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 中毒急救措施 | |||
| 1. 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 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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