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50185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50185
首次批准日期
2025-12-09
有效期至
2030-12-08
农药名称
驱蚊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6-15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63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涂抹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直接涂抹或喷洒于皮肤裸露部位,用手涂抹均匀。 室内保护时间可达6小时,室外使用时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涂抹频次
产品性能
本品以避蚊胺为有效成分,用于驱蚊。
注意事项
1.勿用于口、眼睛及其周围皮肤。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避免与眼睛接触。避火使用。2.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3.用后洗手。4.过敏者慎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