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蚊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10253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10253
首次批准日期
2011-11-16
有效期至
2026-11-16
农药名称
避蚊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9%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65 天内到期
备注
2022年06月13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三力本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99%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品为无色至琥珀色透明液体,对溶于水,易溶于乙醇、丙酮等有机溶剂,对热稳定,是一种蚊虫驱避剂。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避蚊胺原药在生产时要戴好保护手套和防护面罩,穿好防护服。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2、接触本品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暴露部位皮肤。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4、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要用干粉灭火器或水灭火,用土围埋。5、切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及其周围皮肤。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本品对家蚕有毒。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皮肤过敏、头晕、恶心等。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如不慎过量高浓度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并就医。如果不慎响应,转移至空气清新流通处,并就医。如误服,立即进行催吐或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应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干燥场所。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并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