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50103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50103
首次批准日期
2025-07-28
有效期至
2030-07-27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6.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建议睡前半小时开始使用。2.拧开瓶盖,将药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3.接通电源(220V),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4.蚊香器应置于上风向位置,使用时表面不可覆盖任何物品。5.药液用完后,请先切断电源,待冷却后更换新药液。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具有驱蚊及灭蚊效果。本品可提供长达240小时驱蚊保护,适用于家庭、办公室、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仅用于室内。使用时请注意室内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2.严禁打开内塞,使用时需保持瓶体直立,以免发生药液泄漏。3.请勿使用旧的蚊香液加热器,请配套使用本品的蚊香液和加热器。4.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附近禁用。5.使用本品后请洗手,切勿服食。6.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7.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若有误服,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可催吐。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药液或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