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40071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40071
首次批准日期
2014-04-08
有效期至
2029-04-07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7-15
质量保证期
3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8克/升。2023年9月28日,变更原农药名称氯氟醚菊酯。 2026年7月15日,备注质量浓度。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蚊香液装入加热器内,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接通电源(220V),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用毕切断电源。2.当药液用完,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再更换补充液瓶,勿侧放或倒放。3.适用于15平方米以下房间。
产品性能
本产品含氯氟醚菊酯,能有效驱蚊,无须每天添加或更换。本品有三种规格:15毫升/瓶,使用时间为100小时;30毫升/瓶,使用时间为200小时;45毫升/瓶,使用时间为320小时。
注意事项
1.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2.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3.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得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4.使用配套加热器。5.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6.使用中不应触及器具挥发介质的热表面。7.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8.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9.通电使用时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发事故。10.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