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194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194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8-25
有效期至
2031-08-24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11
质量保证期
3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蚊香液装入加热器内,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接通电源(220伏),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用毕切断电源。2.当药液用完,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再更换补充液瓶,勿侧放或倒放。3.适用于15平方米以下房间。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氯氟醚菊酯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仅限室内使用。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2.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3.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得覆盖任何物品,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4.器具只能使用推荐的挥发介质。为使效果更佳,请使用配套加热器。5.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6.使用中不应触及器具挥发介质的热表面。7.初次使用请提前一小时通电预热;使用时,加热器应放在上风处。8.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您发现连续几夜后,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买新的配套加热器。9.无论使用墙面插座或插线板,请始终保持液瓶竖直向上,防止药液渗漏引发事故;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有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接触药液或溅入眼睛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2.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储同运。3.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