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气雾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141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10141
首次批准日期
2021-08-06
有效期至
2031-08-05
农药名称
驱蚊气雾剂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3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直接喷涂于身体裸露部位或衣服表面。 用于脸部时:将本品喷于手掌并均匀涂抹于脸部,避开眼部。 勿直接用于脸部。勿接触眼睛和嘴部。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避蚊胺为有效成分,能有效驱杀蚊子,是居家、旅行驱蚊防蚊之必备用品之一。
注意事项
建议短期使用,请勿长期不间断使用。也可喷涂在衣物上,以达到驱蚊的效果。切勿撞击,勿倒置使用,勿近火使用,勿用于眼睛和嘴部及其周围皮肤。用后洗手。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禁用。切勿将罐子戳破或投入火中,切勿将空罐回收充装。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废弃物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避火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勿触及眼睛、嘴及受伤皮肤。若触及眼睛,用清水冲洗 15 分钟并就医,若刺激持续,携本品就医;若误 食,不要催吐,大量饮水并及时就医;如皮肤过敏,请停止使用,用水清洗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具有燃烧性,属易燃物质,应远离火源和热源。避免接触塑料、皮革、家具及合成纤维。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温度不能超过 50℃。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