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80184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80184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9-26
有效期至
2028-09-25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旋开瓶盖,将液体瓶向上旋入加热器中。 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工作时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接通电源(220V),按下开关,红灯亮时表示开始工作。 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保持液瓶竖直状态,无需旋下液瓶。 当药液用完,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然后更换液瓶。 使用时勿侧放或倒放蚊香液。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类药剂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使用方便,无需天天更换;适合于家居、宾馆等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使用前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使用时请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对鱼、家蚕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若不慎溅入眼睛或粘附皮肤,应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干净并就医;若不慎误服,请及时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如果吸入不适,移至空气流通处。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