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颗粒剂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80061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80061
首次批准日期
2018-04-18
有效期至
2028-04-17
农药名称
杀虫颗粒剂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倍硫磷fenthion4.5%
吡丙醚pyriproxyfen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外蚊(幼虫)20克/平方米撒施
室外蝇(幼虫)20克/平方米撒施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时,直接将药剂按登记用药量撒施于所需处理的水面或苍蝇孳生地。
产品性能
本品用于防治孑孓(蚊幼虫)、蝇幼虫,适用于各种蚊、蝇幼虫孳生地。
注意事项
使用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不要让药剂沾染皮肤和眼睛。 使用后,及时洗手、洗脸,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和工作服等。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敏感体质人士、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远离本品及施药场所。 对鱼、蚕、蜂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及养蚕区域禁用。切勿污染饮用水源。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药剂沾染皮肤或眼睛,请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若误食,请立即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处,并远离火源和热源。 应置于儿童及宠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运输时,请注意防雨淋、高温,轻拿轻放,不得损坏包装。 请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