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70074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70074
首次批准日期
2017-07-19
有效期至
2022-07-19
农药名称
驱蚊液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7%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涂抹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避蚊驱蚊:夏天直接抹于裸露肌肤(避开眼部周围),可起到避蚊驱蚊的作用。
产品性能
本驱蚊液以避蚊胺为有效成份,有驱蚊防蚊之功效。
注意事项
1、勿让儿童取玩。2、存放于阴凉干燥处。3、请勿在火源旁边使用。4、如不慎入眼请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5、贮存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日晒;不得与食物同贮存。6、本品忌食。用后洗手。7、使用时避开眼睛、粘膜及其周围皮肤,勿用于皮肤破损处。8、本品含酒精,对酒精过敏者禁用。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有严重皮肤炎症及皮肤破损者禁用。10、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来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洗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用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勿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2、勿将本品贮放在潮湿、日晒、火源、热源的地方。3、应贮存在38℃以下阴凉干燥通风处。4、防止跌落和撞击。5、远离儿童。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护。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