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60027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60027
首次批准日期
2016-03-16
有效期至
2031-03-15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5-08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瓶盖,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2.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3.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的电热蚊香液。4.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本品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45毫升/瓶),360小时(34毫升/瓶)。配合电热液体蚊香器,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若不慎误服或有不良反应,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人员或火源。防止重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饮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