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92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92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9-22
有效期至
2030-09-2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28
质量保证期
3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1.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拧开瓶盖,将蚊香液瓶向右旋紧于电热液体蚊香器内。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即可。使用时请将加热器置于上风处,离人体不超过2米为宜。蚊香液用尽,请关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若想取得最佳效果,请配套使用超威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适用于15平方米以下的房间,大于此面积,建议同时使用2套以上本产品。于睡前半小时使用,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特选优质芯棒,不易堵塞,确保电热蚊香液药效稳定发挥。含氯氟醚菊酯成分,40毫升使用时间长达480小时,38毫升使用时间长达440小时,35毫升使用时间长达400小时,30毫升使用时间长达360小时,25毫升使用时间长达280小时,20毫升使用时间长达240小时,15毫升使用时间长达160小时。使用方便,无需每天添加或更换。
注意事项
使用时请始终保持蚊香液瓶竖立向上,防止蚊香液渗漏。使用过程中请勿接触电热蚊香液加热器的加热元件。使用时请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使用时请勿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并注意适当通风。对鱼、蚕有毒,蚕房及其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若误服或吸入不适,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并出示本包装。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请即用清水冲洗;如误饮,请就医并出示本包装。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保持瓶液竖直向上。勿让阳光直接照射。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等商品同储。置于儿童和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