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88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8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9-22
有效期至
2030-09-2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3-02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安福超威日化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日,变更原毒性低毒。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拧开瓶盖,将蚊香液瓶向右旋紧于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内;接通电源(220V),打开开关即可;蚊香液用尽,应关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于睡前半小时使用。适用于15平方米以下房间,保持蚊香液瓶竖直向上;使用时应将加热置于上风处,离人体2米为宜。
产品性能
氯氟醚菊酯能扰乱蚊虫神经传导,预防蚊疾传播,持续45夜驱蚊(按8小时/晚计)。
注意事项
1.按产品使用技术要求的提示使用,在使用和存放本品时,保持竖立向上。2.使用过程中勿接触加热器的加热元件, 勿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 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若在很小的房间里使用,注意适当通风。3.仅用于室内,对鱼、蚕有毒,勿在蚕房及其附近使用。用完的瓶子勿随意抛弃,妥善处理,勿作他用。4.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