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038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038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3-20
有效期至
2020-03-20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3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拧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2.将芯棒对准电加热器发热圈插入并向右旋紧;3.接通电源,打开开关,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4.不用时请切断电源或关闭开关,指示灯灭表示停止工作;5.蚊香液用尽,请切断电源后,更换一瓶新的蚊香液。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能有效驱杀蚊;每天使用8小时,可以连续使用30天而不用更换药液。请与双飞剑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配套使用。
注意事项
1. 切勿折断吸液芯棒; 2. 不要直接暴露于火源上; 3. 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 远离儿童;5. 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粗本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 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安全。
中毒急救措施
1、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2、 皮肤接触:除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的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3、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4、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并就医。5、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此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2. 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用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 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4. 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5. 远离火源或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