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30233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30233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1-08
有效期至
2028-11-07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1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厦门市象球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01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点燃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 将蚊香掰开成两单圈;2、将塑盒底部的铁架垂直折起;3、点燃香圈末端,插放于铁架上。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拟除虫菊酯为原料配制而成,能有效驱蚊。
注意事项
1、燃点使用时远离可燃物,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3、对鱼、蚕有毒,蚕室中及其附近禁用;4、用后洗手,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1、若有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阴凉干燥处,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3、远离火源和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