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03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50103
首次批准日期
2015-06-14
有效期至
2030-06-13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3%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4-17
质量保证期
3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5年7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安福超威日化有限公司。2026年4月17日,变更原有效成分含量单位克/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03%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蚊/点燃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将蚊香置于蚊香架上,点燃蚊香顶端。为使蚊香发挥效力,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
产品性能
采用四氟甲醚菊酯为驱蚊成分,扰乱蚊虫神经传导,靶向驱蚊。有效驱蚊,预防蚊疾传播,避免蚊虫叮咬。
注意事项
1.蚊香点燃时勿置于易燃品旁,勿用易燃品作接灰盘,注意防火安全。2.注意通风,请勿在门窗紧闭的情况下使用。3.仅室内使用。勿在蚕房及其附近使用。4.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封存好,避免跌落。5.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6.用后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过敏者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如误食,请速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储存和运输。置于儿童和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