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30084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30084
首次批准日期
2013-05-02
有效期至
2028-05-0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北武汉宝世卫生药械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6%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2.将加热器插入电热插座,指示灯亮,显示加热器开始工作;3.请勿将加热器横置或倒置插入电热插座使用;4.更换药液瓶时,先切断电源,待加热器冷却后更换。
产品性能
本产品每瓶使用时间长达360小时;本产品能有效驱蚊;本产品配合宝世家洁电热蚊香液体蚊香器使用;
注意事项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2.使用注意通风;3.使用用电及防火安全;4.本品对鱼蚕高毒,禁止在蚕室附近场所使用;5.过敏者禁用;6.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7.请勿自行拆开电热蚊香器;8.使用时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以防药液渗漏引发意外。
中毒急救措施
在使用过程中,如有不适者。应立即移至新鲜空气处并携带标签就医,经口摄入者应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及易燃易爆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和贮存时要轻拿轻放,避免重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