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20144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20144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7-20
有效期至
2027-07-19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三笑集团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点燃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将一盘蚊香分解成单圈,将单圈蚊香的中心插在铁架的尖部,点燃盘香末端即可。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炭粉、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点燃后对蚊子具有驱杀效果,能有效预防蚊子对人的骚扰。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等场所使用,实为夏令驱蚊佳品之一。
注意事项
1、请使用配制的专用燃点支架;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点燃的蚊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请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3、开封后请注意防潮,保持干燥;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本品对鱼、家蚕及水生物有害;蚕室及其附近禁用。6、接触本品后请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若误食,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遵医嘱进行解救。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远离儿童,不得靠近明火,勿与食品、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物品混合贮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