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10188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1018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8-10
有效期至
2031-08-09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31%
重新核准日期
2025-10-30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3.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3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电热蚊香液装入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内。将加热器插上电源,指示灯亮即正常工作。
产品性能
本产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子具有驱杀效果;持效驱蚊达30晚(8小时/晚)。芯棒结构,易挥发,驱蚊有效;使用方便,无需天天更换。
注意事项
勿让儿童接触或玩耍。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使用时注意通风。仅用于室内。
中毒急救措施
若溅入眼睛或粘附皮肤,应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干净并就医;若不慎大量吸入或误食,先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再立即携此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合贮存运输。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要倾斜和剧烈震荡,以免药液溢出。避免火源和热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