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蚊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090087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090087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2-02
有效期至
2029-02-01
农药名称
避蚊胺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9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98%

使用说明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昆虫驱避剂,对蚊子尤其有效,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在开启包装物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废弃物应掩埋于远离住宅和水源的深坑中,废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放,要妥善处理;完好无损的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统一回收。2.操作时应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不准抽烟渴酒,不许吃东西,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禁止赤膊。使用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皮肤。3.着火时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及砂土扑救灭火;散落在车、船厢上或地面上的农药应及时清除,废渣土应埋在离开住宅区、水源的地方。4.本品仅用于加工卫生杀虫剂,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一般不产生全身毒性。无特殊解毒药, 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如果误食立即催吐、送医院洗胃。如果皮肤接触, 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如果眼睛接触, 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和饲料等混合贮存,严防日晒和潮湿。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避免碰撞和挤压。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