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080338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08033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09
有效期至
2018-12-09
农药名称
驱蚊花露水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避蚊胺diethyltoluamide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涂抹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避蚊虫:直接将本品涂于身体裸露部位,即可有效避免蚊虫叮咬,保持时间4小时以上。2、祛痒:直接涂于患处即可祛痒止痒。若在浴水中滴加本品少许可预防痱子、疮疔生成。
产品性能
本品含避蚊胺(DEET)及龙胆草、金银花天然中草药成份,涂抹后具有防蚊驱蚊、祛痒止痒之功效,并可消除被蚊虫叮咬后的不适,用后清新凉爽。
注意事项
1、请勿与眼睛及眼部皮肤接触。2、远离火源,勿在超过50℃的地方存放。3、有皮炎及皮肤破损者、孕妇禁用。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本品含酒精,对其过敏者禁用。6、用后请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殊解毒药,若误食,应进行洗胃,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产品在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远离儿童,不得靠近明火,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物品等混合贮存。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