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068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068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5-05
有效期至
2014-05-05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4%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null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旋开驱蚊药注销瓶盖。2、将药瓶插入液体蚊香器底部,然后将瓶体向右旋紧在驱蚊器上(芯棒应在孔的中心位置)。3、电源线插入插座,按动驱蚊器开关,指示灯亮即表示液体驱蚊器已开始发挥效能。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其特点:使用方便、能有效驱杀蚊子。
注意事项
1、本品属易燃物,需避光贮存。2、切忌口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3、使用时注意通风,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4、如接触药液,请清洗干净。5、对鱼、家蚕有毒,蚕室中及其附近禁止使用。6、用后洗手。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时如有适,请立即携标签前往医院诊断。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库房中,不得靠近水源和热源。其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贮运时应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运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