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022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022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2-11
有效期至
2013-02-11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电热蚊香液装入电热蚊香液电加热器内。将电热蚊香液加热器插上电源,指示灯亮即正常工作。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份,能达到有效驱杀蚊子的效果。
注意事项
使用时注意防火安全,注意通风。切勿靠近易燃易爆。过敏者禁用,皮肤触及药液即用清水冲洗。对鱼、蚕有毒,蚕房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如误食或吸入不适,请速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