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009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10009
首次批准日期
2011-01-07
有效期至
2012-01-07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null点燃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将两香圈小心分开。2、点燃蚊香尾端插放于香架上。3、断香可夹在香架上点燃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加工而成,对室内蚊子具有驱杀作用。
注意事项
1、按标示使用。2、勿在电扇下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点燃时间和使用效果。3、注意防火安全,勿使燃着香体靠近易燃品、电源、火源。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4、避光、封好保存,不要与食物一起存放,防漏、防高温、防强烈振动。6、本品对鱼、家蚕有高毒,蚕室、蚕房内及附近禁止使用,以免产生危害。7、过敏者禁用,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8、用后洗手,使用时对房间保持透风。
中毒急救措施
无特殊解毒剂,如误服中毒或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携标签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2、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品、食品、粮食、饲料、饮料、种子等其储存放混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