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216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216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7-13
有效期至
2013-07-13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6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6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时拧开瓶盖,将药液瓶旋入加热器中,并保持芯棒处于加热器内圆环的中心。接通电源,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或关掉加热器上的开关。药液用完后请更换新的全无敌电热蚊香液。
产品性能
驱蚊有效,使用方便。持效驱蚊达90晚(8小时/晚)。清香型,淡雅宜人。
注意事项
使用时药液瓶直立。不要在加热器表面覆盖任何物品。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为取得最佳效果,初次使用时请提前通电预热1小时。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请配套使用全无敌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不同,以免可能会产生毒性或者火灾。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者如有不良反应,请立即移至空气清新流通处并就医。使用中如不慎溅入眼睛,粘附皮肤,请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就医。如有误食,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及儿童触及不到处。请勿将本品与食品、种子、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品混放。贮运时请勿高温雨淋,并轻取轻放,保持药液瓶竖直正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