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129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100129
首次批准日期
2010-05-10
有效期至
2013-05-10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点燃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将一双盘蚊香拆分为两个单盘蚊香;点燃蚊香的尾端,将点燃的蚊香插在香架上,置于室内上风处即可;放置时应远离可燃物。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可有效驱蚊;燃烧均匀稳定;檀香缓缓散发,气味怡人。
注意事项
使用时注意通风;请注意防火,勿使燃着的香头或灰烬与可燃物靠近,勿用可燃品接灰;勿在电风扇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使用效果;开封后未启用的蚊香要注意密封保存,防止受潮;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用后洗手。
中毒急救措施
如果误食或吸入不适,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勿将本品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勿近火源。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避免高温雨淋;避免剧烈震荡,以防断裂。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