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216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21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12-14
有效期至
2012-12-14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5%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0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点燃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点燃香圈尾端,将香圈插在香架上,置于背风处。如使用蚊香盘,请注意蚊香边缘与蚊香盘边缘保持适当距离。并随时清理蚊香盘上的结垢以免影响蚊香燃烧。
产品性能
本产品以氯氟醚菊酯为有效成分,并选用优质炭粉,燃烧稳定。本品制作工艺精良、方便分拆、不易折断,有效驱杀蚊子。
注意事项
香圈点燃时注意防火安全,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用后洗手;使用时注意通风;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封存好;勿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勿让儿童玩耍;对蚕、鱼有毒,勿在鱼塘、蚕房内及其附近使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置于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发生中毒送医院可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运输时,保持干燥、通风,怕雨、怕晒,严防包装破损,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