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135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135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4-15
有效期至
2012-04-15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氯氟醚菊酯meperfluthrin0.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点燃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将蚊香脱开成两单圈;2、点燃香圈末端,插放于铁架上;3、单段香体可夹在铁架上正常燃用。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良好的冲透性,便于分拆使用;本品能有效驱杀蚊子,确保居家安宁。
注意事项
1、点燃时远离可燃物,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2、在铁架上燃点蚊香,以确保最佳效果;3、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请洗手;4、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6、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过敏者可能引起头晕、恶心等症状,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食、吸入不适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携带此标签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放于阴凉、干燥及儿童未能触及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猛烈碰撞、日晒、雨淋和重压,不得倒置。3.不能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粮食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运输。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