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011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011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1-09
有效期至
2012-01-09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31%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31%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电热蚊香液装入电热蚊香液加热器内。◆将加热器插上电源,指示灯亮即正常工作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子具有良好的驱杀效果;◆独有的芯棒结构,易挥发,驱蚊有效显著;◆使用方便,无需天天更换;◆配合榄菊牌电热蚊香液加热器使用,效果更佳。
注意事项
◆勿让儿童玩耍;◆本品微毒,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使用时注意通风。
中毒急救措施
若溅入眼睛或沾附皮肤,应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干净;若不慎大量吸入或误食,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再立即携此包装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存放在干燥阴凉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要倾斜和剧烈震动,以免药液溢出。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