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006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90006
首次批准日期
2009-01-08
有效期至
2012-01-08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5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0.52%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电热蚊香液装入液体蚊香加热器内。◆将加热器插上电源,指示灯亮即正常工作。
产品性能
◆独有的芯棒结构,易挥发,驱蚊更显著;◆使用更方便,无需天天更换;◆配合榄菊牌液体蚊香加热器使用,效果更佳。
注意事项
◆勿与食物、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一起存放,勿让儿童玩耍;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不要倾斜,以免药液溢出,一旦触及应立即用肥皂水冲洗;◆请勿在靠近食物或餐具的地方使用;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注意通风。◆存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避免剧烈震动;◆本品微毒,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