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293微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8029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04-21
有效期至
2010-04-21
农药名称
蚊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醚菊酯tetramethylfluthrin0.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点燃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使用时将双圈蚊香分成单圈,置于支架上固定,点燃香头即可。
产品性能
本品对蚊子具有击倒效果,适用于家庭、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本品对鱼类、蜂和蚕毒性高,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本品无专用解毒药,使用中如有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贮运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