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20151微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20151
首次批准日期
2012-08-27
有效期至
2027-08-26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0.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3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醚菊酯tetramethylfluthrin0.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卫生/电热加温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拧开瓶盖,将药液瓶的芯棒与电热液体蚊香器底部中心对齐,小心旋入固定。配套使用各型电热液体蚊香器时,务必确保药液瓶口竖直向上。将电热液体蚊香器接通电源,按下开关即可。电热蚊香液用完后,请更换新的彩虹电热蚊香液。请提前半小时开始使用。在15平方米以内的房间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产品性能
本品采用纯净水作为主要溶剂,水性无油配方,更环保、健康;含四氟醚菊酯,有效驱蚊,使用时间长达45夜(每夜8小时),使用方便。配合彩虹电热液体蚊香器使用,驱蚊效果更佳。
注意事项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本品若有不良反应或不慎误服,请立即携本品包装至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防止重压。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混运。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