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氟甲·炔丙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60166低毒卫生杀虫剂已过期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L20060166
首次批准日期
2006-09-11
有效期至
2010-09-10
农药名称
四氟甲·炔丙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已过期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四氟甲醚菊酯dimefluthrin4%
炔丙菊酯prallethrin4%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A.本产品系制造电热蚊香片的原料B.本产品只能用于制造电热蚊香片的推荐浓度C.本产品仅用于加工电热蚊香片,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且这种加工制剂应在蚊香片加工厂用特殊技术进行。
产品性能
物理性质:淡黄色液体主要功能:用其所制造的制剂产品用来防治家庭害虫(蚊子)作用特点: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母药。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使用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3、使用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位。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疗法: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肥皂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如溅到眼中时,应立即用清水洗眼睛,至少洗15分钟,并立即到医生处或附近的医院检查治疗。如误服,应到附近的医院找医生检查治疗。医学治疗:如误服时,应立即进行洗胃,以防止窒息,并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应贮藏在冷暗处。避免与食品、种子、饲料、易燃易爆品混放。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