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叶瘟时,可在初见病斑时(病株率3-7%)施药,防治穗颈瘟和穗瘟,最适宜施药期是水稻破口期。视病情每隔7-10天施药一次,可用药2次。2、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或高温时,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内吸保护性杀菌剂,具有较好的预防作用,通过抑制稻瘟菌黑色素的合成,阻止菌丝侵入,从而有效抑制病菌的再侵染。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施药时应穿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吸入药液。不得在现场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澡,并更换衣服。3、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4、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并于阴凉、干燥处密闭保存。用后的包装物深埋处理。5、施药器械可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反复清洗2-3次,倒置晾干。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急救措施:如有接触要立刻用清水冲洗。误服要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运同贮。3、在运输过程中防潮、防晒,避免倒置和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