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铵·草甘膦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072微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072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15
有效期至
2031-07-14
农药名称
草铵·草甘膦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8%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453克/升(草甘膦365克/升,草铵膦97克/升)。草甘膦铵盐33%。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草铵膦glufosinate-ammonium8%
草甘膦glyphosate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4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用水量40—50公斤/亩。大风天或预计两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由草甘膦和草铵膦两种不同作用机制的有效成分复配而成,是一种兼具内吸传导和触杀型除草剂,可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施药中应避免飘移药害。2.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且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 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 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 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