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兑水量15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本品为非耕地除草剂,不能用于农田除草。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3.本品需用清水配药,勿用浊水,以免减低药效,药后3—4小时内下雨,药效可能会降低。每季最多使用1次。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3.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4.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5.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