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544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3544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29
有效期至
2031-07-28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06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6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草铵膦glufosinate-p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4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于杂草生长旺盛期,每亩兑水40—6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施药1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防止喷雾漂移对周边作物造成药害。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5.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免影响效果。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