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苏云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803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803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7-15
有效期至
2031-07-14
农药名称
甲维·苏云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1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3.3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19克/升,苏云金杆菌毒素蛋白4.3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苏云金杆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0.4%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9—15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一次,用水量4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苏云金杆菌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配制而成,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本品有眼睛刺激性,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避免溅入眼睛、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更换并清洗工作服。3. 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建议与其他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