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苏云菌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090低毒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090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5-21
有效期至
2031-05-20
农药名称
甲维·苏云菌
毒性
剂型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2.2%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23.3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19克/升,苏云金杆菌4.3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21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苏云金杆菌bacillus thuringiensis0.4%
甲氨基阿维菌素abamectin-aminomethyl1.8%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甘蓝小菜蛾12—16毫升/亩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甘蓝小菜蛾建议在低龄幼虫始盛期喷雾使用1次,兑水30—45公斤/亩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4.本品宜在傍晚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可干扰害虫的神经系统和破坏消化道肠壁组织,害虫受药后即表现出不活动、不取食,产生败血症状。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不能与内吸性有机磷杀虫剂或杀菌剂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3.本品对眼睛、皮肤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