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防治稻飞虱,于低龄若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5—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3.防治小麦蚜虫,于蚜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50公斤左右,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通过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 引起昆虫麻痹从而发挥杀虫作用。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可以被植物吸收并分布于作物体内,可防治水稻稻飞虱、小麦蚜虫等害虫。
注意事项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2.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禁止儿童、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