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呋虫胺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60109低毒卫生杀虫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260109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4-17
有效期至
2031-04-16
农药名称
虫螨腈·呋虫胺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重新核准日期
2026-08-07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虫螨腈chlorfenapyr10%
呋虫胺dinotefuran2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室内60毫克/立方米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将本品兑水稀释300倍进行喷雾。2.本品应现配现用。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虫螨腈和呋虫胺复配的卫生杀虫剂,虫螨腈为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可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有一定的内吸作用;呋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二者复配能防治蝇。适用于酒店、宾馆、商业娱乐场所、建筑地等面积较大的室内场所使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2.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产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3.使用本品时,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避免喷洒到食品、餐具及食品接触面。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仅用于室内;蚕室及附近禁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