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草铵膦铵盐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412低毒除草剂

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262412
首次批准日期
2026-05-21
有效期至
2031-05-20
农药名称
精草铵膦铵盐
毒性
农药类别
总有效成分含量
10%
重新核准日期
质量保证期
2年
有效期状态
有效期内
备注
质量浓度107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7克/升。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英文名含量
精草铵膦glufosinate-p1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防治对象用药量(制剂量/亩)施用方法
非耕地杂草200-400毫升/亩茎叶喷雾

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杂草生长旺期。2.本品防治一般杂草采用低剂量施药即可,杂草较难防治时可采用中、高剂量。3.使用次数:整个杂草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雨,请勿施药。5.用水量:30—50升/亩。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触杀作用和内吸作用。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的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积累,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注意事项
1.喷雾时应注意防止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2.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等;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本品勿与氧化性物质接触或混合。6.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未尽使用情形,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7.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数据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ICAMA)· 原始登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