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说明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春玉米3—5叶期、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施药。每亩兑水20—30公斤,兑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均匀,喷雾应均匀周到。2.本品为苗后早期除草剂,需尽量较早用药,除草效果更佳。3.在干旱气候条件下,施药前灌水或雨后施药会有利于药效发挥。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请勿将本品和有机磷类农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混用或间隔7天内使用,以免发生药害。本品不能用于玉米与其他作物间作、混种田。本品对豆类、十字花科作物敏感,施药时需防止飘移,以免其他作物发生药害。6.正常气候条件下,本品对后茬作物安全,后茬种植小麦需间隔3个月以上,种植棉花、花生、大豆、马铃薯需间隔8个月以上。7.雨水多、排水不良的地块,田间积水易发生药害,应注意排水。8.喷雾器具使用后要反复清洗干净。洗涤水不得乱倒,以免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敏感作物药害。9.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玉米田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由三种不同作用机制的除草剂混配而成,用于防除春玉米田鸭跖草、藜、苘麻、苋菜、马唐、牛筋草、稗草等一年生杂草。
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